炎陵县原称酃县,因“邑有圣陵”——炎帝陵,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炎陵县。全县蕴藏着山地、水电、矿产、药材、旅游等五大优势资源。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6.9%,森林覆盖率达82.4%;全县自然、人文景观富集,有“神州第一陵”——炎帝陵,湖南最高峰——酃峰。炎陵县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和朱德、陈毅、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进行了一系列首创性革命实践活动。炎帝陵:地处炎陵县鹿原镇鹿原陂,是中华民族伟大的人文始祖之一,炎帝神农氏的安寝之地。陵殿金瓦红墙,庄严肃穆,壮丽堂皇,成为炎黄子孙寻根谒祖之圣地。景区有神农大殿、咏丰台、圣火台、天使馆、御碑园等许多建筑群和景点。炎帝陵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国家AAAA旅游景区。境内还有神农谷、湘山公园等风景区。
炎陵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